活动时间: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3月31日;
第一期:2010年2月4日——2月28日
第二期:2010年3月1日——3月31日
活动对象:汕头、揭阳、潮州、汕尾全品牌客户。参与的客户必须为正常使用的通信客户,如果中奖号码停机一个月以上或三个月内无正常语音通信消费(声讯台不包含在内)的,直接取消中奖资格。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只要通过广东移动门户网站办理指定业务,即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奖品设置:
| 奖项 | 奖品 | 数量 |
| 一等奖 | 数码相机 | 1 |
| 二等奖 | IPOD shuffle | 10 |
| 三等奖 | 爱国者 U盘 | 100 |
| 幸运奖 | 10元话费 | 1000 |
规则设置:
(1)参与活动的客户需以“服务密码+短信随机码”或“随机密码”的方式登陆。
(2)参与客户可通过办理指定业务来获取抽奖机会,抽奖业务办理方式包括开通、修改操作,不包括取消,查询操作。
(3)同一客户在每一期活动中(自然月内),多次办理同一业务只能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办理多项业务可以获得多次抽奖机会。
(4)同一客户可同时参加网站或WAP服务厅的活动,但每名客户在本季度活动中最多可以获奖一次。
获奖事项:
(1)活动将安排在次月底前对获得实物奖的客户外呼通知,并在外呼后30天内完成奖品配送。参加活动获得实物类奖品的客户,在外呼登记时需登记身份证件,同时领奖时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核实后方可获得奖品。
(2)客户获得的话费将在次月底前赠送入帐。
(3)中奖名单将于次月底前在门户网站城市频道上公布。
(4)外呼2次均未联系到的客户或者已登记地址但在邮寄过程中出现退件情况,客户需在参与活动后的两个月内主动致电10086,逾期视为自动弃奖。
*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资费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有权就本业务制定具体的规则和说明。






